2017年度福建中医药大学决算说明
2018-09-13
2017年度福建中医药大学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教育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中医药大学的主要职责是:履行高等医学教育职能,传承中医药文化,培养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建中医药大学内部教学机构13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党政管理机构18个,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财政核拨 | 1270 | 818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党的建设等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跃上了新台阶。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人才培养质量有新提升。
(三)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成效明显。
(四)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
(五)科学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社会服务工作深入展开。
(七)立德树人工作扎实有效。
(八)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年初结转和结余14,057.35万元,本年收入45,557.35万元,本年支出42,493.2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3,024.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96.78万元。
(一)2017年收入45,557.3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955.57万元,下降2.0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409.1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11,402.21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35.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710.97万元。
(二)2017年支出42,493.2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979.11万元,下降2.2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843.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79.40万元,公用支出7,964.49万元。
2.项目支出17,649.3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400.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8.56万元,下降1.3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第四批补助资金拨款。
(二)2050205高等教育30354.55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654.44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专项支出增加。
(三)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8.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师资队伍建设支出拨款。
(四)206类科学技术支出1141.71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664.88万元,增长139.44%。其中: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 209.21万元、2060206专项基础科研 24.94万元、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121.58万元、2060303高技术研究 4.53万元、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155.67万元、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138.26万元、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417.79万元、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55.48万元、 2060801国际交流与合作14.25万元。主要是科研支出进度加快。
(五)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5.8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0.4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8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99万元,减少71.07%。主要是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专项资金拨款。
(八)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85.92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社保支出。
(九)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31万元。主要是财政减少专项资金拨款。
(十)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48.60万元。主要是财政当年追加专项资金拨款。
(十二)2130205森林培育(项级科目)1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65.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7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89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29万元,同比下降11.5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4.49万元,主要用于境外地区学术交流及访问。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2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7.65%,主要是参加其他国家学校学术交流支出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7.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和22.51%,主要是: 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车辆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3.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闽台合作交流,校际合作交流,校企、校地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92批次、接待总人数57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7.46%,主要是:学校办学质量不断提升,闽台及校际合作往来相应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9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4.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并且是二级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在各一级主管部门中公开。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